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法学专业,专注政府法律事务和刑事辩护、企业合规。执业十年来,在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商事犯罪等刑事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曾担任长治地区程某某等31人涉黑案、马某某等17人涉黑案、晋城地区王某等1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中第一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获得社会各界一致好评。多年来持续为政府及行政机关提供法律服务,尤其是全程为政府棚户区改造提供法律服务,对于处置政府法律事务具有专业优势。近年来,因企业刑事合规业务的兴起,在长治地区率先参与多个县区首例刑事企业合规不起诉案件的办理,并入选长治首批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为企业法律顾问和企业合规事宜提质赋能。
典型案例:
山西省某橡胶基带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规不起诉案(襄垣县首例);
山西省某煤业有限公司、赵某非法占用农用地合规不起诉案(长子县首例);
长治程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二审由无期徒刑改判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长治马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
晋城王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侯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法定不起诉);
高某过失致人重伤罪案(法定不起诉);
段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二审由无期徒刑改判有期徒刑十五年);
王某某寻衅滋事案(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申某强迫交易案(判处单处罚金刑);
邯郸任某某非法持有毒品案(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陈某某受贿罪案(免予刑事处罚);
徐某某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案(免予刑事处罚);
王某某玩忽职守罪案(免予刑事处罚)。
执业理念:
让每一位当事人都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