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党员。执业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中校军官,出于对律师工作的向往,转业时主动放弃其他优渥选择,脱下戎装换律袍,实现了从军人到律师的成功转身。
执业过程中,陈国丰律师恪守忠于法律、诚信为本的执业宗旨,始终坚持精法以专业、勤勉以敬业的执业操守,努力做到凭良心办案、靠信誉服务,不断总结办案经验,努力提高办案艺术,热心公益事业,帮助弱势群体,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自觉塑造自律自爱、严谨求实律师形象的同时,依然保持忠诚守信、果敢正直、雷厉风行、精益求精的军人作风。“说话不信口开河、办事不拖泥带水、做人不阳奉阴违”是当事人对陈国丰执业的肯定和评价。
部分典型案件:
王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二审,成功由无期徒刑改判为有期徒刑15年;
赖某诈骗案,罪名由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五年的诈骗罪变更为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张某非法经营案,为被告人成功争取缓刑;
陈某工伤赔偿案,代理律师深入施工现场收集证据,历经仲裁、一审、二审多个程序,最终为当事人争得30多万元赔偿款;
周某亲子关系确认案,代理律师千里迢迢孤身前往外地医院收集证据,最终取得胜诉判决。
执业理念:律师不仅是谋生的手段,更是崇高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