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业务带头人,长治学院法律与经济学系法学教师。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研究生。主要执业领域为行政诉讼、政府法律服务以及劳动争议,依托学校教学和研究,专注从事行政法业务的研究与实践,在政府法律顾问、土地纠纷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曾获长治市首届律师辩论大赛团体一等奖和个人一等奖。
作为地方立法咨询工作成员,她积极参与地方立法的起草和论证,参与了包括《长治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长治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在内的多项地方立法的论证;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对多项政府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相关法律意见,参与了长治多个县(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及征迁工作;参与疑难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处理,为长治市人民政府、潞城区人民政府等多家政府部门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帮助当事人成功处理了多起土地纠纷,最大程度为当事人争取了合法权益。
执业理念:
在专业的基础上做更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