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8 16:53:20
主办律师:高府怀 秦燕青
长治中院根据山西晋能集团长治化工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山西振坤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在破产案件中,破产财产的管理和清算工作沉重繁杂,大量的法律事务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非法律事务相掺杂。作为山西晋能集团长治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组织,振坤律所统筹安排,认真部署债权确认组、债务催收组、外围协调组每个阶段工作任务,为每个工作小组及审计公司破产工作的推进规定了相应的时间节点,定期汇报破产清算工作进度,听取债权人意见,针对破产清算中存在的问题,研讨制订最优解决方案,确保了破产清算工作高效推进。
目前,振坤律所还代理了长治市商务局下属20多家企业的破产清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