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刑辩团队成功办理一例盗窃罪不起诉案

2023-08-28 09:22:13

代理律师段宏坤   肖雄   郭辉

       2023年8月16日,总所主任、刑辩团队负责人段宏坤律师、肖雄律师担任辩护人,郭辉律师参与办理的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由山西省XX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了X检刑不诉[2023]XX号《不起诉决定书》,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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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案当事人系被他人欺骗后实施该行为,没有实施盗窃犯罪的主观故意,也没有秘密窃取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犯罪。本所刑辩律师团队在阅卷中发现当事人并不存在犯罪的主观故意,以积极维护当事人权益为宗旨,发表辩护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以及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中对数额较大的幅度范围认定,人民检察院秉公办案,做出了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