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03 15:48:20
A.王某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犯罪一案获不起诉。振坤(长子)分所副主任牛云刚承办的王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在充分阅卷和与当事人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形成高质量的书面辩护意见。在与检察官多次沟通后,检察院最终采纳了律师意见,并作出不起诉决定,让当事人免于刑罚。
B.王某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活动罪一案获不起诉。振坤(长子)分所副主任陈国丰承办的王某某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活动罪一案,在审查起诉阶段及时介入,积极开展有效的诉前辩护,最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C.李某故意伤害罪一案获不予批捕结果。振坤(长子)分所副主任陈国丰承办的李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经与检察院充分沟通,最终检察院采纳了律师意见,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为由依法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并于当日释放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