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17 20:02:23
2023年8月16日,总所主任、刑辩团队负责人段宏坤律师、肖雄律师担任辩护人,郭辉律师参与办理的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由山西省XX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了X检刑不诉[2023]XX号《不起诉决定书》,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本案当事人系被他人欺骗后实施该行为,没有实施盗窃犯罪的主观故意,也没有秘密窃取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犯罪。本所刑辩律师团队在阅卷中发现当事人并不存在犯罪的主观故意,以积极维护当事人权益为宗旨,发表辩护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以及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中对数额较大的幅度范围认定,人民检察院秉公办案,做出了不起诉决定。
我所律师团队在多类型刑事辩护工作中,形成了本所独特的专业见解和办案思路,成为我所的特色领域。我所始终秉承以专业的法律知识,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社会的一致好评!